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涉及环保排放标准处罚决定,以及环保排污刑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涉及环保排放标准处罚决定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环保排污刑法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1. 超标排放废水环保处罚标准
  2. 环保法处罚标准
  3. 环保大气污染处罚标准

1、超标排放废水环保处罚标准

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环保污水处罚标准如下: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限期治理期间,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制生产、限制排放或者停产整治。

2、环保法处罚标准

法律主观:环保法处罚项目细则如下: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

环保局罚款一般具体分类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处罚标准细化。

比如阻碍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常行使监督检查权的,罚款标准是2万元以上到20万元以下,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就排放污染物的,罚款标准是10万元以上到100万元以下。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3、环保大气污染处罚标准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大气污染防治法罚款细则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情节,规定了不同的罚款额度,最高罚款数额可达千万元。同时,还明确了对拒不履行罚款决定的处罚措施。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法律主观:建筑工地扬尘的处罚依据是《大气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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