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企业大气治理有关标准(环保装备制造行业(大气治理)规范条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保企业大气治理有关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环保企业大气治理有关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国六”排放标准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国六”标准排放限值为国六A:一氧化碳700mg/km;非甲烷经68mg/km;氮氧化物60mg/km;PM细颗粒物5mg/km等。
第十二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法律分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
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是: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燃煤和燃油每立方米不得高于30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燃煤不得高于200毫克;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燃煤和燃油不高于200毫克。
2、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国六”排放标准及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国六”标准排放限值为国六A:一氧化碳700mg/km;非甲烷经68mg/km;氮氧化物60mg/km;PM细颗粒物5mg/km等。
第十二条 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标准适时进行修订。
法律分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为了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空气质量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对排入大气中的污染物数量或浓度所规定的限制标准。
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是: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颗粒物燃煤和燃油每立方米不得高于30毫克;每立方米二氧化硫燃煤不得高于200毫克;每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燃煤和燃油不高于200毫克。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 标准状态,指温度为273K,压力为101 325Pa时的状态。
3、国家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关于废气处理的国家排放标准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法律分析:关于废气处理的国家排放标准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法律分析: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不同的颗粒物,其限值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颗粒物PM10的限值是50/150 μg/m_(日均,一级/二级)。颗粒物PM5的限值是35/75 μg/m_(日均,一级/二级)。
排入GB3095中一类区的执行一级标准,一类区中不得建新的排污单位。2排入GB3095中二类区的执行二级标准。3排入GB3095中三类区的执行三级标准。
第九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以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为依据。
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国家颁布的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指标。其中,二氧化硫排放标准为1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400mg/m3,颗粒物排放标准为30mg/m3。
氮氧化物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排放不超过100毫克/立方米。
氮氧化物800毫克/立方米,颗粒50毫克/立方米。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现有水泥窑(不管是新建的还是原来有的)外排污染物浓度标准如下: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800毫克/立方米,颗粒50毫克/立方米。
m 30 45* 60 80 20 25 30 注:*现有立窑排气筒仍按35m要求。 若现有水泥生产线生产设备排气筒达不到表4 规定的高度,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加严控制。排放限值按下式计算。
GB4915-200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有规定,氮氧化物(以NO2计),排放浓度不得超过800mg/m3,单位产品排放量不得超过40kg/t。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环保企业大气治理有关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环保企业大气治理有关标准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