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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2022
  2. 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
  3.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第一章 总则
  4. 黑龙江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办法

1、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2022

月起,税务部门委托市自来水公司代征城镇垃圾处理费,收取标准为:居民用水2个月收取1次共10元垃圾处理费,即每月交费用户每次5元。

个人计收标准。居民(含暂住人口)每人2元/月。单位计收标准。(1)各镇村企业单位(不含商业服务业)、非企业组织,按在职职工人数每人2元/月。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一户人家30元/年。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版)》,目录规定河南省焦作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为一户30元/年。

每户每年40元。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实行定额收费,椒江2022年垃圾费收费标准是每户每年40元。包括20元用于清扫保洁、收集、清运至中转站经费;10元用于环卫对垃圾的清运经费;10元用于垃圾处置经费。

北京垃圾费收费标准2022垃圾处理费一般指居民需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得生活垃圾处理服务。由于城市具体办法并不相同,以下缴费标准仅供参考:城(镇)居民10元/户.月;流动人口5元/人.月。

2、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

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居民居住环境的义务,有对污染和破坏居民居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一条 为保护居民居住环境,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辖区内居民居住环境(以下简称居住环境)保护。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条例。

《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第九条 饮食、服务业必须设置收集油烟、异味的装置或设施,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并通过专用烟道排放。专用烟道排放的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

建立环境保护基金制度的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 保护和改善城市居民生活居住环境。城市居民区内不得新建或扩建污染环境的项目。已建的严重污染环境,扰乱居民生活的项目应当限期治理。

3、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保护与国民经济持续和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农业环境,防止农业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地质环境,合理利用地质环境资源,防治地质灾害,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优化育人环境,保障受教育者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黑龙江省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控制城市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法律主观:噪音扰民的处理方式是,当事人可与噪音的制造者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为人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保护居民居住环境,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增加一款,作为其第二款:“既有的高架路、快速路,对居民居住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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