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组环保标准-环保督察组的职责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环保督察组环保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环保督察组环保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环保八条红线的主要内容?
八种环保红线包括:
1、落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的情形;
2、落实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情形;
3、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度严重滞后或未完成的情形;
4、区域、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明显下降的情形;
5、对上级领导机关或领导同志交办或批示重大事项推进不力的情形;
6、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存在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可能引发跨行政区域或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形;
7、行政区域内存在生态环境问题,长期未解决的情形;
8、对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重不力的情形;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需约谈情形的情形。
红线一:不制定危废管理计划,最高罚100万元 红线二:不建立危废管理台账,最高罚100万元 红线三:将危废提供或委托给无证者造成严重污染环境后果,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红线四:擅自倾倒或堆放危废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刑期7年 红线五:未按规定填写转移联单最高罚100万元,擅自转移危废要行政拘留 红线六:运输危废需遵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 红线七:不制定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最高罚100万元 红线八:污染担责,造成重特大污染环境事故,负责人年收入50%要交罚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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