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生态环保饮用水源安全,以及饮用水源地环保要求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今天给各位分享生态环保饮用水源安全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饮用水源地环保要求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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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水利、城市供水、城市规划、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在城市供水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新宾满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法律分析: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经济建设发展,必须保护好饮用水水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所有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的污染防治管理。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增设准保护区。各级保护区应有明确的地理界线。饮用水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均应规定明确的水质标准并限期达标。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第十三条 饮用水水源地必须设置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卫生的设施及一切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行为。

5、以取水点来划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定:一级保护区:以取水点起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二级保护区:从一级保护区上界起止溯2500米及其河岸两侧纵深各200米的陆域。

6、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定如下: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

安徽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第九条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的划定,由乡级人民政府按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提出方案,征求相关村民委员会意见,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公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的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以下简称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其次,条例规定了饮用水供水的监测和评价,确保饮用水的质量不断提高。此外,条例还设置了饮用水供水管理机构,使得对饮用水供水进行全面监管,以保障饮用水安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维护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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